大馬女學生台南遇害,震驚社會,更讓台灣在國際蒙羞。長榮女大生遭擄殺挑起了社會治安的高度討論,政府的危機處理態度也顯示出當前治理出了問題。把一名三線一星的警官拔官,就能夠止息匿報、吃案、怠忽的陋習嗎?殊不知行政院的「食安會報」已停擺近2年、「治安會報」也停擺1年多了。
我們發現台灣的社會氛圍是敏感但總是健忘,一切只談政治不談專業,造成腐敗的政治文化。這也是莫非定律最好的例證,凡可能出錯的事就一定會出錯,各環節錯誤同時發生的結果,其代價就是一條寶貴生命的消逝,連帶讓台灣國際形象重創。
根據犯罪學「日常活動理論」,任何型態的犯罪行為發生,在時間與空間上常會有三個關鍵要素聚合。第一、存在具犯罪動機及有犯罪能力的「加害者」,例如有暴力傾向或反社會人格的歹徒;第二、可容易接近且體力有弱點的「合適標的物」,例如兒童、老人或女性;第三、有能力給予遏阻或能通報犯罪發生的「監督者不在場」,例如警察、保全人員、巡邏警衛,當時都不在附近,甚至是犯案現場的照明設備、監視器未曾設置或年久失修。
也因此,伯利建議:未來政府應將「日常活動理論」視為是「被害警覺意識」的防範,也就是導入校園相關教育課程,提升民眾的被害危機意識,才能保護民眾減少此類悲劇的發生!